教之有道,则人才济济,风俗丕丕,而国以强,否则反此。教师的肩上,应担起清风明月和草长莺飞;教师的眼眸,该藏下万丈光芒和星辰大海。
为树立教师职业理想,帮助教师做好职业规划,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促进教师角色从任务型向专家、学者型转变,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安全与责任意识,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12月4日下午,灞桥区东城一小特邀张成武教授进校园指导教师专业发展。
张成武,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首批入选专家,陕西师范大学国家级培训项目培训专家,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西安高新区第三初级中学、西安市高新第一学校、西安国际港务区高新陆港一中(一小)、西安高新区第十三小学、第十七小学法治副校长。曾任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等单位长年法律顾问,西安教育学院中文系副主任、西安文理学院文学院院长,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科版)主编,西安文理学院国培计划省培项目督导组督导,陕西省写作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陕西教育学会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专家指路。张成武教授为教师们做了《班务管理中的风险防范意识》主题讲座,围绕“班主任的角色定位”“课间及课堂管理中的防范意识”“其他管理中的防范意识”三个方面,结合自己律师工作经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通过直观的图片、视频等各种素材,深入浅出地向全体老师分析了一个个发生在教师身边的鲜活且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例,让老师们深刻意识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依法执教不仅是新时代教师履行职责的特定行为,更是教师的立身之本,依法执教的警钟在教师们心中愈响愈亮。
德育处李主任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她希望全体教师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执教”的意识,明确责任和义务,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以学生为主体,将立德树人落实到个人行动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发自内心的接受 无怨无悔的付出=爱。此次培训是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普及课,更是一堂安全教育警示课。依法执教是师德培养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自我提升的必修课。张教授寄语各位老师:“心田种德,言物行恒;做无品官,行有品事;读百家书,成一家言。”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东城一小教师将用爱和责任坚守教育初心,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刘霁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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